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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部负责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 一、根据学校长远规划及学校现状,制定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,并协助与指导有关学院研究制定各单位培养研究生的长远规划。 二、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,做好招生宣传、报名、命题、考试、阅卷、录取等工作。 三、组织制定研究生培养的各项规章制度、审核各学科、专业培养方案,逐步实现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。 四、制定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,并配合有关的学院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。组织对导师的考评及对优秀导师的奖励工作。 五、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与研究生毕业就业工作。 六、统筹组织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工作。 七、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,制定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,推进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课程结构、培养方式等方面的改革。 八、组织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,加强研究生考试成绩的管理,搞好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。 九、负责办理硕士、博士学位的审查和授予事宜,检查和评估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,组织交流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经验。 十、配合学院做好研究生的生活、学习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,不断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。 十一、集中使用研究生业务费和有关研究生的专门经费,负责制定研究生的奖惩办法,并做好学校设立的各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与授予工作。 十二、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 十三、统一负责全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、专业学位硕士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申报工作,指导、规范各有关二级学院开展招生、教学及学籍管理工作。积极开展非学历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。 十四、负责研究生工作各类资料的统计、立卷、归档工作。 十五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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